厦门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政策 2021-02-25
为进一步降低企业用工成本,做好与国家、省相关社会保险费政策的有效衔接,近日,厦门市发布通知,决定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政策。 通知指出,自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,厦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继续按7%执行,失业保险单位缴费费率继续按现行的0.5%执行,工伤保险缴费费率继续以国家规定的现行费率为基础下调20%。 据悉,此举将进一步降低邮政快递企业的用工成本,为全行业带来约400万元的减负力度。泛亚电竞表示,接下来将持续跟踪、全面掌握企业享受行业政策的情况,进一步做好惠企政策文件的宣贯工作,帮助寄递企业用足用好政策。 厦门市邮政管理 林玮 |
|